
電話: 049-2553109 傳真:049-2554415

地址: 542南投縣草屯鎮中正路培英巷8號
社團法人臺灣公衛學生聯合會擬於114年8月26日辦理「2025亞太公衛論壇-共創健康未來之臺灣高齡社會(高中生全球衛生學習計畫)」工作坊課程
活動資訊
(一)計畫對象:全國高中職學生。
(二)活動時間:114年8月26日 上午10時至12時。
(三)活動費用:200元(含午餐)。
(四)報名連結:https://forms.gle/WR6vBBQzp95n5dj58
(五)全程參與演講並完成學習單者,將寄發電子參與證明。
詳情請至本會活動網站或本會社群平台查詢(https://fphsa.org.tw)
「2026年度日本台灣交流協會日本獎學金留學生(學部)」簡章、申請書及常見問答各一份,亦可請參照該會網頁如下:https://www.koryu.or.jp/tw/business/scholarship/longterm/;
或洽該協會承辦人(聯絡方式:日本台灣交流協會台北事務所新聞文化部謝小姐電話:02-27138000分機2414)
財團法人台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114學年度第1學期期「韌世代獎助學金」申請相關資料(如附件)請有需要的同學提出申請.
「2025高科大青藝獎典藏徵件比賽」,甄選簡章及海報(如附件)請參考網站附件, 請有興趣的同學前往報名參加.
衛生福利部保護服務司製作之兒少性剝削防制教育繪本, 請有需要的師生上網閱讀!
繪本電子檔案同步放置於衛生福利部保護服務司網站之宣導專區(網址:https://dep.mohw.gov.tw/DOPS/lp1269-105.html)
彰化縣立竹塘國民中學承辦「第1屆全國科技教育鐵道模型創意競賽」
參加對象:(1)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普通科、專業群科及綜合高中學程在學學生。(2)全國國民中學學校在學學生。(3)原則上須以國、高中或同等學制階段之學校所屬的團體(包
含社團、班級、志願組織等)為單位參賽。可以跨校跨階段(限國高中)參與,以單一校或團體報名。參賽須取得學校之同意。
競賽時間:114年10月25日、114年10月26日。
活動資訊請參閱附檔資料
為保障新住民媒體近用權,內政部移民署委外製播新住民多元文化廣播節目,每週五、六下午2時於警察廣播電臺FM104.9頻道播出;另於地方電臺重播,時間為每週二、三
中午12時於IC之音桃竹苗地區FM97.5頻道播出。錄製完成之節目也會置於各大Podcast平臺,供民眾收聽。
中國科技大學辦理 2025全國高中職生成式AI創意競賽,徵件日期從即日起至114年9月26日(星期五)截止,歡迎全國高中職學生踴躍投稿。唯稿件須具原創性,未曾發表之作品。
得獎結果公布,114年9月30日(星期二)前公告於比賽網頁,並以電子郵件寄送電子獎狀給得獎者。
本競賽為線上投稿活動,競賽分為兩類,文字類及影像\類。兩項主題分別錄取前三名及佳作數名,並頒發電子獎狀,以玆鼓勵。
最新消息及更正資訊公布於本縣教育網路(http://www.ntct.edu.tw/bin/home.php)亦公布於全國學生舞蹈比賽資訊網(http://studentdance.perdc.ntnu.edu.tw/),請逕自上網查詢。
報名時間及地點:
(一)報名自114年10月3日起至10月20日止,請於10月3日起至全國學生舞蹈比賽資訊網http://studentdance.perdc.ntnu.edu.tw/,註冊帳號報名檔,並鍵入報名相關資料
(請確實依填表說明填入),線上列印紙本報名表1式3份,加蓋學校印信(團體組及個人組),個人組請加蓋註冊組戳章,其中2份於報名截止日前郵寄至南投市漳興國小學務處張素幸主任收,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復興路669號;電話:049-2224013#53,未報名者,不得參賽(郵戳為憑,逾時不候)。
活動相關資訊如后:(一)辦理單位:1.指導單位:桃園市政府、桃園市議會、桃園市政府文化局2.主辦單位:財團法人桃園市文化基金會、中原文創園區3.執行單位:銘傳大學建築系(二)2025年永續光環境創意競賽之報名方式採用線上報名收件,報名網址:https://forms.gle/8bktFArK2SPXLZNNA(三)連絡電話:03-3507001分機3158,劉中惠小姐
獎助學金相關資料已刊登於教育部「圓夢助學網」之「獎助學金資訊」項下(網址:https://www.edu.tw/helpdreams),如學生有申請需求,請依照規定申請。
如對旨揭獎助學金有任何疑義,請逕洽該基金會周先生詢問(電話:03-8630007)。
報名時間為114年8月11日起至114年10月9日,競賽報名方式可至健行科大財務金融系系網「2025全國高中職投資競賽專區公告」查詢(健行科技大學財務金融系系網:http://www.fd.uch.edu.tw/),本競賽可提供競賽說明會預約,如有需求請洽本活動承辦單位 (03)458-1196分機6700洽詢
該基金會以運用社會資源,統合民間力量,協助天然災害受災地區之賑災及重建為目的,訂有各項賑助法規如下:
(一)「重大天然災害災民賑助核給要點」:為協助重大天然災害受災災民之賑助,有關死亡、失蹤、重傷、安遷、租屋、住戶淹水救助、失依兒童、青少年、老人、身心障礙者賑助及緊急物資賑助,由中央社政主管機關或災害發生地之直轄市、縣(市)政府彙整造冊及審核符合規定後,檢附相關申請文件、述明申請賑災項目、戶(人)數及具體事實備函申請。
(二)「助學金」申請辦法:為協助國內重大天然災害災區低收入弱勢受災家庭子女解決就學困難就讀大專院校、高中職(五專前三年)、國中(小)之在學子女,且未享有公費待遇及未領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者,由受災家庭子女就學之學校彙總申請者相關文件後(免備文)寄交該基金會申請。申請期限:第一(上)學期:每年9月10日至10月10日。第(下)學期:每年2月10日至3月10日。
(三)「重大天然災害災民住宅重建重購賑助作業要點」:為協助國內重大天然災害致自有住宅毀損達不堪居住之災民重建或重購,由災區直轄市、縣(市)政府、主辦機關彙整造冊及審核符合規定後檢附相關申請文件備函申請,應具備下列各款申請資格:1、因重大天然災害致自有住宅毀損,達不堪居住之程度,或位於危險區域經政府公告須遷移之危險住宅。自有住宅所有權人且須設籍並具居住事實。本人及配偶未有其他住宅者。2、第一類: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未超過政府當年度公布最低生活費用標準家庭財產一定金額者。第二類: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未超過政府當年度公布最低生活費用標準及家庭財產一定金額1.5倍者。
(四)該基金會各項賑助法規,請參閱網站https://www.tf4dr.org/
即日起開放114學年度上學期場次報名,申請頁面網址如下:https://npac-ntch.org/events/10151。
如有相關課程問題可洽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國家兩廳院承辦人駱盈蓁女士,電話:02-3393-9794。
一、依據本市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要點(以下簡稱申請要點)辦理。
二、凡設籍本市 6 個月以上,就讀國內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符合下列規定者得申請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以下不含進修部學生、進修學校學生、推廣進修班學生、空中大學學生、延修生、實習生、研究生、一年級上學期學生及公費生):
(一)大學校院及專科學校(含五年制專科學校四、五年級):學業成績學期平均八十分以上,且當學期未有曠課紀錄及未受記過處分及累計三支警告以上者。
(二)高級中等及職業學校、五年制專科學校一至三年級:學期學業成績平均七十五分以上,且當學期未有曠課紀錄及未受記過處分及累計三支警告以上者。
三、本要點所稱清寒學生適用對象及優先順序如下:
(一)低收入戶學生。
(二)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
(三)中低收入戶學生。
(四)家庭年所得新臺幣(以下同) 50 萬元以下之學生。
四、獎學金發給名額及金額如下:
(一)大學校院及專科學校(含五年制專科學校四、五年級)組,每名 5,000 元整共 120 名。
(二)高級中等學校(含五年制專科一至三年級)組,每名 3,000 元整共 80 名。
五、申請注意事項如下:
(一)校內申請截止日於 114 年 10 月 6 日(星期一)前,繳交至教務處註冊組。
(二)如未符合規定者(逾期、個別申請、申請書未蓋學校印章、條件不符及文件不齊者等),本局概不予審核;所送各項申請文件,不論審查合格與否,概不發還。
(三)已領取政府、其他民間機構或學校設立之同額以上獎學金者,不得提出申請,重複領取者,本局得取消其資格。
(四)旨揭獎學金經審核錄取者,本局將另函通知學校(由學校轉知學生)。
六、檢附申請要點(附件 1)、申請說明-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組(附件 2)、申請書(附件 3)各 1 份。
說明:
一、依據社團法人中華心理衛生協會114年7月21日心衛協字第1140000037號函辦理。
二、旨揭研討會相關資訊如下:
(一)主題:探究心理韌性本質及養成環境建構。
(二)講師:
1、Professor Marc A. Zimmerman:美國密西根大學公共衛生學院。
2、陳淑惠教授:國立臺灣大學心理學系暨研究所。
3、黃從仁副教授:國立臺灣大學心理學系暨研究所。
4、下午六場次平行工作坊:各帶領者詳見附件議程。
(三)時間:114年9月13日(星期六)8:30-17:00。
(四)地點:國立臺灣大學公共衛生學院101講堂(台北市中正區徐州路17號)。
(五)會議方式:實體會議及線上直播同步進行。
(六)研討會費用:全程免費參與。
(七)研討會詳情及報名連結:https://www.mhat.org.tw/news1_cont.aspx?id=/z8hLXsGGuM=
(八)聯絡窗口(中華心理衛生協會)
1、電話:02-25576980。
2、電子信箱:mhat.resilience@gmail.com。
一、依教育部114年3月10日召開之「115 學年度大學各類招生考試重要日程安排協調會議」決議辦理。
二、請貴校依據旨揭重要日期,就各項日期加強宣導並及早規劃校內期程等相關行政作業,以維護學生升學之權益。
三、有關115學年度大學繁星推薦及申請入學招生簡章暫定於114年11月4日網路公告,並於114年11月14日開放高中學校集體網路訂購,實際招生重要日期請依招生簡章所定為準。
一、依據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114年7月21日賑基字第0001140198號函辦理。
二、該基金會以運用社會資源,統合民間力量,協助天然災害受災地區之賑災及重建為目的,訂有各項賑助法規如下:
(一)「重大天然災害災民賑助核給要點」:為協助重大天然災害受災災民之賑助,有關死亡、失蹤、重傷、安遷、租屋、住戶淹水救助、失依兒童、青少年、老人、身心障礙者賑助及緊急物資賑助,由中央社政主管機關或災害發生地之直轄市、縣(市)政府彙整造冊及審核符合規定後,檢附相關申請文件、述明申請賑災項目、戶(人)數及具體事實備函申請。
(二)「助學金」申請辦法:為協助國內重大天然災害災區低收入弱勢受災家庭子女解決就學困難就讀大專院校、高中職(五專前三年)、國中(小)之在學子女,且未享有公費待遇及未領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者,由受災家庭子女就學之學校彙總申請者相關文件後(免備文)寄交該基金會申請。申請期限:第一(上)學期:每年9月10日至10月10日。第二(下)學期:每年2月10日至3月10日。
(三)「重大天然災害災民住宅重建重購賑助作業要點」:為協助國內重大天然災害致自有住宅毀損達不堪居住之災民重建或重購,由災區直轄市、縣(市)政府、主辦機關彙整造冊及審核符合規定後檢附相關申請文件備函申請,應具備下列各款申請資格:
1、因重大天然災害致自有住宅毀損,達不堪居住之程度,或位於危險區域經政府公告須遷移之危險住宅。
自有住宅所有權人且須設籍並具居住事實。本人及配偶未有其他住宅者。
2、第一類: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未超過政府當年度公布最低生活費用標準及家庭財產一定金額者。第二類: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未超過政府當年度公布最低生活費用標準及家庭財產一定金額1.5倍者。
(四)該基金會各項賑助法規,請參閱網站https://www.tf4dr.org/。另按財團法人法第25條規定:「……支付獎助、捐贈名單清冊,且僅公開其補助、捐贈者及受獎助、捐贈者之姓名或名稱及補(獎)助、捐贈金額。但補助、捐贈者或受獎助、捐贈者事先以書面表示反對,……,不公開之。……」,受災戶未以書面表示反對公開,該基金會將依規定於網站公開其姓名及補助金額。
電話: 049-2553109 傳真:049-2554415
地址: 542南投縣草屯鎮中正路培英巷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