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電話: 049-2553109 傳真:049-2554415

地址: 542南投縣草屯鎮中正路培英巷8號
一、依據財團法人台北市山西文教基金會111年2月21日(111)晉文勇字第386號函轉知。
二、凡在台、澎、金馬地區經政府立案高中(職)級以上學校肄業,具有正式學籍之山西省籍學生。但不包
括在職研究生、補習班學生與無學籍之選讀生及交換學生,且未享有公費待遇者,得申請本助學金。母
親為山西省籍者之學生(僅限親生子女)亦可提出申請。
三、應繳文件
(一)申請表。
(二)本籍證明文件
1、載有學生本籍為山西省籍證明文件或其直系血親之有效本籍證明文件(可向戶政單位申請影印舊戶
籍謄本)以直系一等血親為準。
2、由山西省同鄉會出具之會員及籍貫確認函,亦得為有效證明文件。
3、大陸山西省籍來台留學生,須提供大陸身分證等足以確認戶籍之證明文件。
(三)申請人郵局或銀行帳戶(帳號)之存摺影本。
(四)當年度(第二學期)在學證明文件(在學證明書或當期註冊收據及學生證影本)。
四、符合資格且有意願申請者,請洽教務處註冊組陳小姐(電話:02-28234811分機222,
email:cyj20120101@webmail.ccsh.tp.edu.tw)索取申請表。
請務必於111年3月24日(星期四)17:00前,填妥申請表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繳交給教務處註冊組。
下載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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