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事項

財團法人慶寶勤勞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110學年度上學期清寒獎學金

一、依據財團法人慶寶勤勞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111年3月14日(111)慶勤字第005號函轉知。

二、申請對象:高級中等學校(含進修學校)及五年制專科學校一~三年級學生。

三、申請條件

  (一)申請人持有戶籍所在地之地方政府核發之低收入戶家庭證明。

  (二)各項成績標準如下:

     1、學業:110學年度上學期平均成績80分(含)以上且無任一學科不及格。

     2、操行:110學年度上學期操行成績80分(含)以上,且德行評量無小過(含)以上之處分。
          無操行成績者,以評語無負面評語為標準。

     3、體育:110學年度上學期體育成績70分(含)以上。若無體育成績(非必修或選修課程)
          則無須提供。

  (三)其他條件要求

     1、具中華民國國籍及學籍者。

     2、於申請本獎學金時,未領取其他社福團體(不包含政府單位)任何形式獎助學金或師資培
       育公費助學金。

     3、獎學金發放日仍在學之學生。

四、獎助標準:每人每學期10,000元整,於每學期結束後重新審定。

五、每校推薦人數以2名為限。

六、符合資格且有意願申請者,請洽教務處註冊組索取申請書。
  請務必於111年3月28日(星期一)17:00前,填妥申請書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繳交給教務處。

下載檔案:

110-2慶寶勤勞_申請要點doc_20220316_155757.pdf

LOADING...

CONTACT

聯絡資訊

電話: 049-2553109 傳真:049-2554415

地址: 542南投縣草屯鎮中正路培英巷8號

To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