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事項

111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招生重要注意事項及報名相關資訊

(一)111學年度起,考生第一階段報名至多可申請 6 個校系科(組)、學程:報名費含報名資格與身分審查費新臺幣200元及每1個校系科(組)、學程申請費為新臺幣100元;低收入戶考生報名費全免;中低收入戶考生報名費減免60%。
(二)請通過第一階段統測成績篩選考生,完成第二階段報名系統(含學習歷程備審資料上傳作業),說明如下:
(三)「第二階段報名系統(含學習歷程備審資料上傳作業)」與「第二階段繳費及查詢系統」分列兩個作業系統。上傳暨繳費操作順序互不影響,考生得自行決定優先操作順序。各甄選學校截止日期明訂於簡章分則中。
(四)第二階段報名系統(含學習歷程備審資料上傳作業)系統開放時間,自111年6月2日起至6月9日,每日08:00至21:00止(首日為10:00起至21:00止),系統於每日1:00準時關閉後,正在進行上傳中之學習歷程備審資料將無法完成上傳,請考生特別注意,務必預留學習歷程備審資料上傳時間。
(五)第二階段繳費及查詢系統開放時間,自111年6月2日10:00起至6月11日24:00止,系統期間24小時開放,本系統除提供繳費帳號查詢下載外,亦提供學習歷程備審資料上傳「狀態」及資料「檢視」功能。
(六)111學年度起,本招生參採考生就讀高級中等教育階段之學習歷程資料,作為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之備審資料審查。
(七)學習歷程備審資料包含「A.修課紀錄」、「B.課程學習成果」、「C.多元表現」及「D.自行撰寫及上傳資料」,於第二階段報名時以網路上傳(或勾選)學習歷程備審資料,至所報名之校系科(組)、學程審查。
(八)「B.課程學習成果」及「C.多元表現」,可經由考生同意及勾選後,由「學習歷程中央資料庫」釋出考生之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至本委員會,提供至申請之校系科(組)、學程審查。其中「B.課程學習成果」中之「B-1專題實作及實習科目學習成果(含技能領域)」為必採項目。
(九)於「報名資格與身分審查」期間,具有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勾選同意釋出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至本委員會,且於通過第一階段篩選而欲參加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作業之考生,在「第二階段報名系統(含學習歷程備審資料作業)」各校系科(組)、學程上傳時,考生須就以勾選清單方式「使用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或採用「自行上傳PDF檔案」選擇方式,擇一方式繳交學習歷程備審資料。上傳模式一經確定送出後,上傳系統即確定上傳模式,不得再更改,請考生審慎作業。
(十)、考生如同時獲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招生與甄選入學招生之分發錄取資格時,須擇一辦理報到。四技二專技優甄審獲分發錄取且完成報到之考生,須於111年7月14日12:00前,向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招生分發錄取學校聲明放棄入學資格後,才可於本招生管道辦理報到,報到截止時間請參閱各甄選學校簡章分則。
(十一)旨揭入學招生個別報名系統練習版,供考生熟悉系統操作流程,考生可於練習期間至「考生作業系統」點選進行練習,練習版之所有操作過程皆不儲存,各階段系統操作手冊及相關事項,業已公告旨揭招生網站「考生作業系統」,各階段系統練習版,開放時間如下:
(十二)考生報名資格登錄系統:111年3月25日10:00起至4月18日17:00止。
(十三)第一階段個別報名系統:111年3月25日10:00起至5月13日17:00止。
(十四)第二階段報名系統(含學習歷程備審資料上傳作業):111年5月20日10:00起至5月27日21:00止。
(十五)登記就讀志願序系統:111年3月25日10:00起至6月29日17:00止。
(十六)111學年度各校提供第二階段甄試協助措施: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低(或中低)收入戶、離島地區或其他特殊需求考生扶助機制;考生欲瞭解前述詳細措施,可至本會如下網頁查詢。
(十七)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請至「防疫應變專區」查詢。
(十八)低(或中低)收入戶或其他特殊需求考生:請至「考生協助專區」查詢。
(十九)離島地區:限澎湖縣、金門縣(含烏坵鄉)、連江縣、臺東縣綠島鄉、蘭嶼鄉及屏東縣琉球鄉地區考生,請至「離島視訊面試專區」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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