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事項

嘉義市112學年度第2學期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一、申請日期:自113年3月1日起至3月15日止,為配合學校審查推薦作業流程,請有意申請同學務必於3月8日前備齊相關資料送交生輔組(或嘉義分部學務組),逾時不予受理。
二、申請資格:凡設籍嘉義市六個月以上,就讀國內高級中等以上學校(不包括空中大學、補習學校、進修學校、夜間部、推廣進修班、建教班、研究所及在職專班)之在學學生,家境確係清寒,且112學年度第1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在八十分以上,且當學期未有曠課及記過紀錄者。
三、申請獎學金學生應檢附下列資料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
(一)申請書一份。
(二)前一學期成績證明書一份。
(三)獎懲及出缺勤紀錄。
(四)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一份。低或中低收入戶者,應檢附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書。
四、凡申請獎學金學生已受領其他公部門獎學金者,不得提出申請,重複領取者,嘉義市政府得撤銷或廢止其資格;其已受領之獎學金應予追繳。
五、獎助相關資訊詳如附件。

下載檔案:

嘉義市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自治條例.pdf

獎學金申請書.pdf

LOADING...

CONTACT

聯絡資訊

電話: 049-2553109 傳真:049-2554415

地址: 542南投縣草屯鎮中正路培英巷8號

To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