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事項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修正後之「110年度高級中等學校閩客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培訓認證實施計畫」

主旨:檢送修正後之「110年度高級中等學校閩客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培訓認證實施計畫」,請轉知所屬學校(教師),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南大學110年3月2日南大教育字第1100002986號函辦理。

二、本署前於109年12月2日以臺教國署高字第1090147437號函送旨揭計畫諒達;考量學員權益,爰修正補考資訊,詳如附件實施計畫「柒、其他」,請協助轉知學校教師。

下載檔案:

110 年度高級中等學校閩客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培訓認證.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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