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資格說明如下:
1.109學年度上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70分以上,且未記有小過以上者。
2.家境清寒或因天災、父母疾病與失業等,致家庭收入中斷,而無力繳納學雜費,且具奮發進取與積極向上之性向,經學校證明屬實者。
3.獲獎者有助學金一萬元整。
*詳情及申請表請參閱附件。或可至註冊組拿取申請表。
下載檔案:
申請表.pdf
簡章及領據.pdf
電話: 049-2553109 傳真:049-2554415
地址: 542南投縣草屯鎮中正路培英巷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