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事項
彰化縣建大優秀自強學生獎學金
一、申請資格:凡設籍彰化縣滿一年以上,就讀於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彰化、臺中、雲林、南投高級中等(職業)學校及彰化縣立國民中學之優秀自強學生符合本獎學金實施辦法第2條規定者,得向貴校提出申請。
二、申請期限:申請時間為自110年9月22日起至110年10月5日止受理申請,經由貴校初審合格後,應於110年10月8日前造冊並審核用印後將紙本申請資料(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逕寄本縣委託學校國聖國小(地址:500035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三段608號輔導室收,信封外請加註「申請建大文化教育基金會獎學金」)。
三、申請方式:
(一)請依照本文附件之實施辦法規定及申請書等相關書表填寫。
(二)請將附檔-造冊格式填寫後上網填報(網址:https://forms.gle/uNNLzfFHwc16ysvR8)。
詳情請參閱附件
下載檔案:
1005彰化縣建大優秀自強學生獎學金.pdf
1005彰化縣建大優秀自強學生獎學金公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