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電話: 049-2553109 傳真:049-2554415

地址: 542南投縣草屯鎮中正路培英巷8號
一、依據新竹縣政府110年9月1日府教學字第1103717541號函辦理。
二、申請資格:
(一)凡設籍該縣六個月以上,在國內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就讀之家境清寒學生。
(二)未享有公費或其他獎助學金者。
三、申請表件:
(一)獎學金申請表1份。
(二)獎學金申請名冊1份。
(三)「前學年」成績證明書乙份。
(四)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A4規格)。(五)清寒證明文件,由學校校長、訓導主任(學務主任)及導師審定之,並在申請表上認定核章或檢附里長證明書亦可。
(六)全戶戶口名簿(影本)。
(七)德行成績 (無此項成績者以獎懲、日常生 活綜合表現、服務學習紀錄或特殊不良表現等項目核定)。
四、申請注意事項:
(一)申請表件請由學校初審合格後,依學業成績高低排序,核章造冊,證明文件如為影本,請加蓋「與正本相符」戳章及「承辦人」職章,所送資料不論合格與否均不退件;資料不符(格式不符、未核章、證件不符)將不另行通知補件。
(二)請於110年9月30日前函文至該府教育處學管科承辦人(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0號 B棟6樓,電話:03-5518101#2886),信封請加註「申請110學年度第1學期新竹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三)專科學校請務必註明2年制或5年制,俾利審核工作進行。
五、經審查錄取之名單,該府將另函知學校送交領據與印領清冊(請勿於申請時繳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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