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電話: 049-2553109 傳真:049-2554415

地址: 542南投縣草屯鎮中正路培英巷8號
一、本校112學年度原住民專班招生訂於112年2月15日(星期三)上午9時起至112年4月28日(星期五)下午4時止受理網路報名。
二、招生日程及名額等相關資訊請詳見招生簡章。招生簡章請至本校招生專區網頁下載,網址:https://enro.nttu.edu.tw/。
三、招生諮詢服務請洽本校教務處綜合業務組,連絡電話(089)318855轉分機1132洪小姐。
一、甄選學校得限制考生可報名該校之系科(組)、學程,原111學年度限「一校一系」或「不設限」之規定,自112學年度起調整為由各校自訂上限(1至6個志願數),請參閱招生簡章附錄二「甄選學校一覽表」。
二、配合教育部推動之「資安學研人才培育計畫」,112學年度起符合資安人才外加名額招生校系(組)、學程,在「一般組」於該校系(組)、學程名稱之後加註「資安人才」辦理招生。
三、具有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之考生,須於112年4月13日10:00起至4月19日21:00止,登入本會網站「學習歷程中央資料庫釋出資料(檔案)查看系統」,檢視本委員會所取得之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含修課紀錄、課程學習成果及多元表現)。
(一)考生若為當學年度應屆畢業生,登入後可檢視第一~四學期之學習歷程資料;若為110學年度以後之已畢業生,登入後可檢視第一~六學期之學習歷程資料。
(二)如有疑義者,須於112年4月20日中午12:00前之每日上班時間,向就讀學校提出疑義申請,逾期或未依本簡章規定提出疑義申請者,視同確認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無誤,概不受理複查及申訴。
四、於資格審查期間(112年4月20日10:00起至5月3日17:00止)確認具有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之考生,始能於本招生「網路上傳(或勾選)學習歷程備審資料」時,選擇勾選清單方式上傳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資料;若為具有學習歷程中央資料庫之考生,系統顯示非具有中央資料庫學
習歷程檔案,須於112年5月3日17:00前向本會提出疑義申請,逾期或未依本簡章規定提出疑義申請者,即不具有前揭各項使用權益,其後亦不得再要求使用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資料。
五、具有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之應屆畢業生,其第一~五學期「修課紀錄」由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提供,第六學期修課紀錄則由就讀學校上傳至本會。
(一)高中職學校112年5月11日10:00起至5月17日17:00止,將參加112學年度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所屬應屆畢業生之「第六學期修課紀錄(PDF檔)」上傳至本會。(二)112年5月18日10:00起至5月22日17:00止開放應屆畢業生查詢第六學期修課紀錄。
(三)具有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之已畢業生,其第一~六學期「修課紀錄」皆由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提供。
六、旨揭招生簡章訂於111年12月8日起於本招生官(https://www.jctv.ntut.edu.tw/enter42/apply/)公告,並提供下載,簡章查詢系統於同日10:00起開放查詢使用,紙本招生簡章自111年12月15日公開發售。
一、112學年度起,旨揭招生第一階段報名時,申請生至多可申請6個校系(組)、學程,每申請1校系(組)、學程報名費為新臺幣100元整;低收入戶申請生免繳費;中低收入戶申請生減免60%。
二、具有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之申請生,須於112年4月13日10:00起至4月19日21:00止,登入本委員會「校系(組)學程上傳檔案勾選清單預擬練習版」,檢視本委員會所取得之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含修課紀錄、課程學習成果及多元表現):
(一)當學年度應屆畢業生,可檢視一~四學期之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
(二)如為110學年度以後之已畢業生,可檢視一~六學期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
(三)如有疑義者,須於112年4月20日中午12:00前之每日上班時間,向就讀學校提出疑義申請,逾期或未依本簡章規定提出疑義申請者,視同確認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概不受理複查及申訴。
三、應屆畢業生之「第六學期修課紀錄(PDF檔)」須由就讀學校將參加學科能力測驗所屬應屆畢業生之「第六學期修課紀錄」上傳至本委員會,上傳期間為112年5月11日10:00起至5月12日17:00止。另訂於112年5月15日10:00起至5月16日17:00止開放應屆畢業生查詢第六學期修課紀錄。
四、第二階段複試之「資格審查資料」為必繳資料,申請生一律須繳交「學歷證件」作為各校資格審查之用。申請生自行將「學歷證件」製成PDF檔,於各校規定上傳截止日前,至本招生「資格審查暨學習歷程備審資料上傳系統」完成上傳。如未上傳「學歷證件」者,一律視同「申請生未完成資格審查暨學習歷程備審資料上傳作業」,本委員會不會傳送此份資料至各校。
五、旨揭招生簡章訂於111年12月8日起於本招生官網(https://www.jctv.ntut.edu.tw/caac/)公告,並提供下載,簡章查詢系統於同日10:00起開放查詢使用;紙本招生簡章自12月15日起公開發售。
一、具有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之考生,須於112年4月13日10:00起至4月19日21:00止,登入本委員會網站「學習歷程中央資料庫釋出資料(檔案)查看系統」,檢視本委員會所取得之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含修課紀錄、課程學習成果及多元表現)。
(一)當學年度應屆畢業生,可檢視一~四學期之學習歷程檔案資料。
(二)如為110學年度以後之已畢業考生,可檢視一~六學期之學習歷程檔案資料。
(三)如有疑義者,須於112年4月20日中午12:00前之每日上班時間,向就讀學校提出疑義申請,逾期或未依本簡章規定提出疑義申請者,視同確認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無誤,概不受理複查及申訴。
二、資格審查重要注意事項說明如下:
(一)旨揭招生資格審查作業,仍維持網路登錄資料後,再郵寄紙本文件至本委員會審查之作業方式,考生皆須通過資格審查,始能進行網路報名及指定項目甄審作業。
(二)考生須於資格審查期間112年5月2日10:00起至5月9日17:00止,確認具有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始能於本招生「網路上傳(或勾選)學習歷程備審資料」時,選擇勾選清單方式上傳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資料。
(三)若具有學習歷程中央資料庫之考生,系統顯示非具有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須於112年5月9日17:00前向本委員會提出疑義申請,逾期或未依本簡章規定提出疑義申請者,即不具有前揭各項使用權益,其後亦不得再要求使用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資料。
三、112學年度指定項目甄審繳費方式由各甄審學校自訂,本委員會網路報名系統不再提供考生郵政劃撥單列印功能。請考生完成網路報名確定送出作業後,於各所報名之校系科(組)、學程所訂截止日前,依各校所訂方式繳交指定項目甄審費用,各校系科(組)、學程之繳費方式及截止時間,請參閱招生簡章或本委員會網站「甄審簡章查詢系統之「各校系科(組)、學程甄審條件」;未依規定期限及方式完成繳交甄審費用之考生,視同放棄參加指定項目甄審之資格。
四、具有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之應屆畢業考生,其第一~五學期「修課紀錄」由學習歷程中央資料庫提供,第六學期修課紀錄(PDF檔)則由考生上傳至本委員會。
(一)當學年度應屆畢業考生於學習歷程備審資料上傳期間,如發現學習歷程中央資料庫提供之第五學期修課紀錄、第五~六學期之課程學習成果及多元表現等檔案內容有疑義者,除應儘速向就讀學校反映外,仍應於申請校系科(組)、學程所訂繳交截止日前完成學習歷程備審資料上傳及確認作業,以避免延誤自身指定項目甄審權益。
(二)高級中等學校接獲所屬學生反映後,應儘速依「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歷程檔案作業要點」第4點明定「收訖明細」之規範,於3日內查明,若確實為不可歸責於考生之疏失時,應備文檢附更正資料逕向該生申請之校系科(組)、學程辦理,以維護考生甄審權益。
五、本委員會逕於各校系科(組)、學程學習歷程備審資料上傳繳交截止時間後,將完成指定項目甄審費繳費考生之已上傳(含已確認及未確認)學習歷程備審資料,轉送各甄審學校。考生未上傳任一學習歷程備審資料,或若僅有高中(職)在校成績證明、修課紀錄,且該成績證明係由考生所屬高中(職)學校上傳者,均一律視同「考生未曾上傳學習歷程備審資料」,本委員會將不會把此份資料送至各甄審學校。
六、旨揭招生各階段重要日期及其他詳細規定,務必詳閱招生簡章,招生簡章訂於111年12月8日起於本招生官網(https://www.jctv.ntut.edu.tw/enter42/skill/)公告並提供下載,簡章查詢系統於同日10:00起開放查詢使用。
一、凡就讀國內公、私立大專校院、高中職之應屆畢業生且符合資格者即可申請。申請時間為112/1/3(二)至3/2(三)止,申請方式如下:
(一)線上填寫申請表並下載「檢具證明表單」張貼證明文件。
(二)「檢具證明表單」郵寄至本會各區推廣中心。
二、為獎勵具備專業資訊能力之優秀學生,得獎名單將於112/4/12(三)於本會網頁公告並委由就讀學校於公開場合頒發獎狀表揚。
三、活動辦法請於網站下載http://www.csf.org.tw/main/scholarship,若需進一步了解申請辦法,亦可洽本會各區推廣中心。
(一)北區推廣中心:(02)2577-8806。
(二)中區推廣中心:(04)2238-6572。
(三)南區推廣中心:(07)311-9568。
1說明:
一、依據內政部111年11月15日內授警字第1110875223號函及本府111年11月16日府授警刑字第1110273605號函辦理。
二、內政部警政署製作相關宣導素材(包含影片4部、圖片18幅、近期發布之新聞稿1則,及宣導文章連結等),業彙整上傳至「防制詐騙人頭帳戶」雲端硬碟資料庫(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iCcr4Ymh2u0BuVSHAz4nS4CmMLtk3Ax8?usp=share_link)。
1一、本館為擴大文學展覽之教育功能,精心設計軟硬體整合可
移動式之模組套件,以利進入校園、彈性進行展覽,敬請
轉知各級中等學校踴躍申請借用,檢附本館「文學行動展
模組借用要點」供參。
二、文學行動展模組可獨立成為展覽,亦可配合國文、歷史、
公民、表藝等課程教學,本館實施兩年來,頗獲借用學校
好評。
三、現有6種主題內容為:
(一)逆旅.一九四九——臺灣戰後移民文學展、
(二)噤聲的密室——白恐文學讀心術、
(三)文學力——書寫LÁN臺灣行動展、
(四)可讀.性——臺灣性別文學變裝行動展、
(五)聽人說鬼話——臺灣妖魔怪文學行動展、
(六)成為人以外的——臺灣動物文學行動展。
四、111學年度第2學期可申借檔期為112年2月至112年6月;並
於111年11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止受理申請。相關訊息詳
如本館學習資源網>實體資源>文學行動展https://learn.
nmtl.gov.tw/。
五、聯絡資訊如下:本館展示組文學行動展專案執行卓小姐,
電子信箱:nmtl.taiwan@gmail.com,電話:(06)221-7201
分機2320。
1說明:
一、依據內政部111年11月15日內授警字第1110875223號函及本
部111年9月1日臺教學(五)字第1112805014號函辦理。
二、依據「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當前詐欺犯罪由
傳統面對面接觸轉為透過資通訊網路隱匿身分詐騙。詐欺
案件發生數前5名依序為「假網路拍賣(購物)」(含一般購
物詐欺)、「投資詐欺」、「解除分期付款詐欺(ATM)」、
「猜猜我是誰」及「假愛情交友」。前開詐騙手法日新月
異,學生防詐意識亟待提升,以期減少詐欺損害至最低。
三、本部業綜整各部會,共計15個宣導網站及35個宣導素材或影片連結,請本權責(或轉知所屬學校)適時融入友善校
園週及課程、集會活動進行分齡分眾主題式反詐宣導。
四、請提醒學校得知學生遭詐騙事件時,除直接撥打165外,亦
可利用165官方網站進行網路報案。
1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11月24日臺教資(六)字第1112704084號函
辦理。
二、為落實愛樹教育推動,以「校園永續,從愛樹開始」為主
題,結合環境教育議題學習內涵,透過參賽者以影像及文
字,闡述校園原生種樹木之特色、歷史、故事,及學校的
愛樹護樹行動,以凝聚校園愛樹氣氛,加強師生與校樹的
連結,爰辦理旨揭競賽。
三、旨揭競賽內容重點說明如下:
(一)參加對象:分為國小組(四到六年級)、國中組、高中職
組及教師組(包含國小、國中及高中職)。學生組由1至3
名學生組隊,1名教師指導;教師組由1至2名教師組隊,
皆不能跨校組隊及重複報名,惟參賽教師可同時擔任一
隊學生隊伍之指導教師。 (二)競賽形式:以校園原生種樹種為主題,拍攝至少1,600像
素寬或高之照片至多5張,以短文、散文、詩詞等方式闡
述樹木故事,並介紹學校之愛樹護樹行動,文字與圖片
需進行排版設計。
(三)審查方式:由教育部籌組評審團進行評選審查,國小
組、國中組、高中職組及教師組,每組各取前3名共計24
隊(第一名共4隊,團隊獎金新臺幣1萬5,000元;第二名
共8隊,團隊獎金新臺幣1萬元;第三名共12隊,團隊獎
金新臺幣5,000元,依人數平均分配為原則;學生組指導
老師獎勵金2,000元)及佳作數隊,頒發績優獎狀及獎金
(獎金頒發不含佳作)。
(四)本競賽規劃於111年11月進行公告,112年2月28日截止收
件,採線上繳交作品方式辦理,獲獎名單預計於112年3
月底進行公告。
(五)相關報名資訊請參閱競賽簡章,如有相關疑問,請洽本
案聯絡窗口國立嘉義大學森林系伍助理,電話05-
2717470,電子信箱:as210423@gmail.com。
1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11月24日臺教社(二)字第1110115922號函
函轉內政部移民署111年11月23日移署移字第1110135630號
函辦理。
二、旨案原報名截止日期為本年11月30日(星期三),該署為
擴大活動效益,爰延長報名期間至同年12月19日(星期
一)止(郵戳為憑),請協助轉知學校加強宣導,鼓勵符
合資格之新住民及新住民子女踴躍報名,報名相關資料請
寄至【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15號5樓(內政部移民署移民事
務組)「第9屆新住民及其子女築夢計畫活動小組」
收】。
三、有關詳細簡章內容請至內政部全球資訊網(https://www.moi.gov.tw)、該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
immigration.gov.tw)及新住民培力發展資訊網
(https://ifi.immigration.gov.tw)「最新消息」專區
下載,如有相關疑問,請洽詢專線02-23889393分機2371胡
小姐。
一、報名日期:111年12月5日至112年3月13日止。
二、原住民族專班單獨招生簡章請至本校招生網頁自行下載,網址:https://www.admission.ncnu.edu.tw/
一、旨揭招生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補助公費生單獨招生;採網路報名,報名日期:自111年12月19日(週一)至112年1月31日(週二)下午4時30止。
二、相關招生資訊詳見招生簡章,考生可自本校招生資訊網查詢或下載簡章內容,不另發售紙本簡章(網址:https://adas.npust.edu.tw/enrollments/continuingeducation-bachelor-science-technology-agriculture/)。
三、招生相關諮詢請洽本校教務處綜合業務組,電話:08-7703202#6021。
1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11年10月27日臺教體署全(三)字第
1110039012A號函轉交通部民用航空局111年10月21日標準
三字第1115025629號函辦理。
二、有關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注意事項及相關罰則,詳如上開
體育署函說明二至說明四,請學校詳閱配合辦理。
三、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遙控無人機管理資訊系統」網址
(https://drone.caa.gov.tw),相關資訊亦可查詢交通部
民用航空局網站「無人機專區」網址(https://www.caa.
gov.tw/article.aspx?a=188&lang=1)。
四、檢附教育部體育署原函、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原函各1份。
一、依據「111學年度均質化計畫適性學習社區之適性轉學輔導機制」辦理。
二、本輔導機制於111學年度新增2種適性轉學原則:
(一)社區共好原則:學生可依其適性發展、通學狀況、社區課程類型的分布,以縣市行政區為單位,申請該行政區內適性學習社區所辦理之適性轉學。即彰化一區高中職學生可申請適性轉學至彰化二區學校就讀,毋需依國中就讀社區。
(二)比鄰返鄉原則:學生未於原畢業國中所屬適性學習社區,而至其相鄰適性學習社區就讀者,可依其適性發展需求,申請轉學回原適性學習社區之不同科別就讀。即
目前就讀南投二區、雲林二區、雲林三區高中職的學生,因其國中畢業於彰化二區內學校,可申請適性轉學回彰化二區高中職就讀,本(111)學年度彰化二區高級中等學校適性轉學簡章將於12月上旬另函通知。
三、請各校協助公告實施計畫,若有相關問題可來電04-8882224 分機112詢問承辦人邱組長。
電話: 049-2553109 傳真:049-2554415
地址: 542南投縣草屯鎮中正路培英巷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