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電話: 049-2553109 傳真:049-2554415

地址: 542南投縣草屯鎮中正路培英巷8號
(一)報名期間:114年9月1日(星期一)至114年9月19日(星期五)下午4時止。
(二)初賽日期:114年10月7日(星期二)至114年11月21(星期五)。
(三)複賽及頒獎日期:114年12月10日(星期三)。
報名網頁(建議以Chrome連結或掃競賽活動海報QR Code進入報名):
(一)大專組:https://reurl.cc/rYonNk。
(二)高中職組:https://reurl.cc/bmqy0y。
隨函檢附競賽相關資料,詳情可參考競賽簡章與辦法或至競賽專區查詢(網址https://fin.stust.edu.tw/tc/node/game)。
競賽活動聯絡窗口:財務金融系系辦,電話:(06)253-3131分機5301。
(一)參加對象:全國高級中等學校童軍社團學生。
(二)活動時間:115年1月27日(星期二)至1月31日(星期六),共5天4夜。
(三)活動地點:國立臺東大學附屬體育高級中學(臺東市體中路1號)。
(四)報名日期:自114年10月7日(星期二)起至10月20日(星期一)止。
(五)如有報名相關疑義,請洽該校徐張世昆先生(089)350575#2208或學務主任林欣怡主任(089)
請參閱玉皇宮通知附件
(一)活動對象:全國公私立高中(職)及五專一至三年級之學生社團或學生組織。
(二)活動期程:企劃書繳交時間,114年9月15日至11月30日。影片上傳及觀看次數採計時間,114年9月15日至12月15日。
(三)報名時間:114年9月15日(星期一)起,線上開放報名。
(四)活動網址:https://rsvp.withgoogle.com/events/gemini-for-clubs/。
(一)參加對象:全國學生及民眾(具有中華民國國籍)。
(二)徵件期程:114年8月21日起至114年10月24日下午5時止。
(三)徵件主題:
1、租稅挑戰組。
2、智慧生活組。
(四)作品內容:參賽者必須於「租稅挑戰組」及「智慧生活組」各擇定1個主題為1組,並針對該主題各設計1張主題圖(參賽者共須投稿2張主題圖),方符合參賽資格。
(五)繳件方式:採線上繳交方式,於活動網站內(https://contest.bhuntr.com/tw/oe8af4rzpxpmmkwusv/home/)填寫報名資料並上傳作
品,無須寄送實體物件。
(六)獎項:
1、租稅挑戰組及智慧生活組各取:
(1)第一名1位:禮券10,000元及獎狀1紙。
(2)第二名1位:禮券7,000元及獎狀1紙。
(3)第三名1位:禮券5,000元及獎狀1紙。
(4)佳作8名:禮券2,000元及獎狀1紙,依作品質與量酌予增減名額。
2、為鼓勵踴躍參賽,參賽作品經評審內容符合主題且資料完整但未得獎之參賽者致贈200元禮券(或等值宣導品),每位限領1份,以資鼓勵。
參與投票者並可參加抽獎活動(活動官網:https://copaint.tfdp.com.tw)。
請參閱附件
請參閱附件
一、依據新竹市政府114年9月12日府教特字第1140154704號函及該市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及審查原則辦理。
二、申請資格:凡設籍新竹市6個月以上,於國內各大專院校、高中職在學之清寒優秀學生,且未享有公費及政府其他獎助學金者得向校方提出申請。
三、申請表件(附件2)需由學校初審合格,彙整造冊(附件3)後於114年11月7日(星期五)前函送該府核辦(郵戳為憑),如有未符規定者(證件不齊、逾期或個別申請者)概不受理。
四、「學制」欄請務必勾選清楚,若為高中職學制,請務必附上班排名;「分數」欄若為等級制,請務必換算小數點後二位之分數,以利審查程序進行。
五、家境清寒者,由學校校長、訓導主任(學務主任)及導師審定之,並在申請表上認定核章,或檢附里長證明書亦可。
六、本案錄取名單於11月底公佈於該市教育網公告欄,經審查錄取者將另函通知學校轉知,未錄取者概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
七、本獎學金審查原則及申請表亦可至新竹市教育網站-表格下載-特前科下載使用(網址:http://www.hc.edu.tw/)。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114年9月16日桃原教字第1140016778號函及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要點規定辦理。
二、申請資格:(一)設籍該市4個月以上,就讀教育部核准立案之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及公(私)立高中職原住民族在學學生。(二)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該市最低生活費2倍以下(即新臺幣3萬3,536元以下)或具低收(中低收)入戶者。
三、獎勵額度:(一)高中(職)每名每學期新臺幣3,000元。
(二)大專院校(含研究所)每名每學期新臺幣6,000元。
四、要點修正於該局官網公告發布,補助規定以修正後標準為主。
五、如已領取與本要點各項之同性質獎勵或補助者不得申請,本案以具備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身份者優先申請。
六、受理期間:由就讀學校於114年9月1日至9月30日受理申請,並初審申請文件及造具學生名冊(電子檔案請傳送至承辦人電郵信箱及電聯確認),至遲於114年10月15日前務必以函文送達該局複審,逾期不予受理。
七、全國各私立大專院校如有設立「原住民族學生資源中心」,敬請一併轉達周知。
八、旨揭要點暨其附件電子檔請至該局局網-最新消息下載(http://ipb.tycg.gov.tw/)。本案請洽承辦人:該局教育文化科李小姐。
(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4年11月20日(星期四)止,開放簡章下載及競賽報名。
(二)參賽作品上傳時間:114年11月20日(星期四)下午5時止,限20組。
(三)人氣投票時間:114年11月20日(星期四)下午5時至114年11月30日(星期日)下午5時止。
(四)頒獎日期:114年12月12日(星期五)於本校舉行。
主辦單位:國際電腦稽核教育協會(ICAEA)、本校會計與資訊科技學系、本校製商整合研究中心。
協辦單位:財團法人資誠教育基金會、傑克商業自動化股份有限公司。
活動網址:https://ec.ccu.edu.tw/p/404-1149-73860.php?Lang=zh-tw 。
報名表單:https://forms.gle/g7kz5tAKfmoYddNQ9 。
聯絡人:張小姐、吳先生(05)272-0411分機24503、
16812,admzyc@ccu.edu.tw、deptcmca@ccu.edu.tw。
說明:
一、旨揭測驗報名期間自114年9月12日(星期五)至10月3日(星期五)止。測驗日期訂於114年12月6日(星期六)舉行。測驗級別為初級、中級及中高級,報名資格不限國籍、族別、年齡及學歷。
二、簡章及相關測驗資訊可至114年度第2次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網站查詢下載(https://exam.sce.ntnu.edu.tw/abst/),考生服務專線(02)7749-3664、0800-699-566(免付費),或加入認證LINE官方帳號(@107abst)掌握最新資訊。
一、各項升學資源歡迎至本會網站下載,網址https://www.techadmi.edu.tw/manual.php。
二、各入學管道詳細招生作業及日程若有調整,以各招生主辦單位最新公告為準。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補助原住民族青少年課業補習費用要 點」辦理。
二、申請資格: (一)為設籍本市四個月以上,就讀各公(私)立國中、高中 (職)之原住民族學生,於申請日前(113)年度9月1日至本 (114)年度8月31日,參加立案補習班課業補習 (不包含 才藝補習) 者。 (二)每戶最多補助2人,優先補助本府社會局當年度列冊有案之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每人每年補助新臺幣8,000元;非屬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者,每人每年補助新臺 幣5,000元。
三、受理期間:申請人應於114年9月1日至9月30日,將申請資料送交教務處註冊組葉老師
四、旨揭要點及其申請表件電子檔案請至本局官網 (https://ipb.tycg.gov.tw/)「業務資訊」之「教育」 頁面下載
一、依據雲林縣政府114年9月9日府教特二字第1142447210號函暨「雲林縣身心障礙學生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及低收入戶子女學雜費減免補助要點」辦理。
二、本案補助對象如次:
(一)身心障礙學生:係指就讀雲林縣(以下簡稱本縣)縣立高級中學或本縣私立國民中小學,具有學籍,且在法定修業年限內,並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證明)者。
(二)身心障礙人士子女:係指就讀本縣縣立高級中學或本縣私立國民中小學,具有學籍,且在法定修業年限內,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證明者)。
(三)低收入戶子女:係指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核定有案之低收入戶子女,就讀本縣縣立高級中學或國內私立國民中小學,具有學籍,且在法定修業年限內者。
三、符合資格者就讀本縣縣立高級中學,由各校於註冊時依要點逕予減免。
四、符合資格者就讀私立國民中小學,其補助學雜費金額如下:
(一)重度、極重度障礙:補助新臺幣(以下同)3,000元。
(二)中度障礙及低收入戶:補助2,500元。
(三)輕度障礙:補助2,000元。
五、本案申請程序:由學校審核無誤後(所有紙本資料檢查詳細並一致),於114年10月31日(星期五)下班前將紙本資料逕送雲林縣政府特教科憑辦(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2段515號),逾期或缺件者,恕不受理。
(一)領據、學校存摺影本(請留意學校名稱應與關防相同,及如非臺灣銀行或郵局存摺者,依臺灣銀行規定將收取手續費)。
(二)申請彙整表(印領清冊)請務必蓋學生私章,非家長私章。
(三)身障學生、身障人士子女及低收入戶學雜費減免補助申請表。
(四)請各校將申請資料彙整掃瞄成PDF檔後寄至電子信箱65122@ylc.edu.tw。
六、已申領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或向其他機關領取補助學雜費者,不得重複領取本項減免補助。重複或不實領取者,註銷申請資格並追繳減免補助費用及追究相關責任。
七、有關家庭所得總額:
(一)身心障礙學生或身心障礙人士子女,於修業年限內,其最近一年度家庭所得總額未超過220萬元,得申請減免學雜費費用。
(二)申請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學雜費補助款者,請轉知學生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務必檢附財政部臺灣省國稅局所核發之「最近一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家庭綜合所得證明應包含父母親及學生本身)。
一、旨揭大賽參加對象:國內外各級學校推薦師生組隊參賽。
二、報名截止日期:114年11月24日(星期一)。
三、隨函檢附活動辦法,各項目競賽規則,請至競賽官方網站下載最新版本(http://www.aerc1988.com.tw)。
電話: 049-2553109 傳真:049-2554415
地址: 542南投縣草屯鎮中正路培英巷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