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事項

雲林縣112學年度第2學期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獎學金

一、依據雲林縣政府113年2月15日府教學二字第1132410912號函及雲林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辦法辦理。
二、申請資格:
(一)凡設籍該縣6個月以上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家境清寒。
(二)學業成績平均在80分以上及體育成績70分以上(無體育成績者不在此限)。
(三)未享有其他公設獎學金及非各級學校夜間部、進修部、推廣進修班、建教班、在職專班、空中大學等學生。
三、每學期獎學金名額及每名金額如下:
(一)國民中學:學生300名,每名新臺幣(以下同)1,500元。
(二)高級中學(含職校):學生125名,每名2,000元。
(三)大專院校(包含研究所):學生100名,每名3,000元(五年制專科學校前3年視同高中職校標準核給)。
四、旨案本學期開始採線上申請,請欲申請學生填具完整申請資料核章後,上傳至系統(https://eservice.yunlin.gov.tw/),申請程序說明如下:
(一)申請學生填妥申請書並備齊相關證明文件(以鄉鎮市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或家境確有困難經導師證明者,請勿附村里長之清寒證明),各項證明文件如為影本,請學校須於每頁加蓋學校證明章並加註「與正本相符」字樣;另申請表及導師證明務請加蓋學校關防。
(二)申請介面的電子郵件欄位與電話欄建議一個填學生、一個填學校承辦人,申請完成後兩邊會同時通知申請完成。
(三)請申請學校特別注意,校內審查部分請申請學校上系統點選初審通過,學生申請資料才會跑到府端複審,請學校寄初審帳號需求單(上學期已申請過學校無須再送)至哈瑪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林專案助理,信箱peihualin0324@mail.hamastar.com.tw。
五、本要點及申請表件可逕自該府教育網/行政資訊公告/獎助學金布告欄下載(https://education.ylc.edu.tw/)。
六、系統操作問題請洽哈瑪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林專案助理,電話:07-5364800#230。

下載檔案:

導師證明.doc

雲林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書.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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