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檢附新竹市政府函文、獎學金申請及審查原則、申請表各1份供參(如附件)。二、申請資格及辦法請詳閱附件。三、欲申請者,請備妥相關申請文件於113年3月22日(星期五)前至教務處註冊組辦理。
下載檔案:
新竹市政府函文.pdf
新竹市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及審查原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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